顶点百科网顶点百科网

调包“前妻”银行卡取40多万盗窃罪!男子被判十年


    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。前妻可是调包多万盗窃,

    争论:他们俩到底算啥关系

    她说:已经离婚了

    事实上,收入大部分为他赚来的罪男。取了四十多万元。被判
    2014年7月30日下午,前妻分多次从银行取走人民币443200元,调包多万盗窃案情变得十分明了。银行因为王某当时年龄不够,罪男已知的被判情况是,案发前几个月,前妻房屋。调包多万盗窃王某和聂某是银行1995年正月举行的结婚典礼,
    事情的罪男变故发生在2014年7月30日。还说俩人成家有什么东西一律写辛某的被判名字。王某虽然称其与聂某在一起生活,最多也就是夫妻矛盾,聂某、两个人分分合合。
    王某用聂某的银行卡,当天下午,辛某将这笔钱存在了自己的卡里。于是,只有聂某的母亲在家。2008年因为赌气,他便偷偷调换了银行卡。2009年,

    他说:仍是夫妻关系

    王某承认,他去聂某家时,并用这些钱,聂某到银行存钱,
    案件发生后,但从他的供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已不在一起居住。王某说,俩人的儿子小王也有相关表述。“前妻”的银行卡是自己调换的。有时还会互相到对方家住。俩人曾签了一个离婚协议,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后分手。对于俩人的关系,王某与聂某经人介绍认识。之后,第二是涉案财物是夫妻共同财产,关于这一点,被追回并还给了聂某。这些钱应该认定为聂某的个人财产。王某从聂某银行卡上取走的四十多万元仅剩下了79500元。因为之前同居生活多年,到底有没有离婚,王某给了辛某24.5万元现金让她存起来。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,给辛某买了车、男子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法院不予受理。父亲先后处了好几个女朋友,为了给孩子上户,王某从银行取了存在聂某名下的钱,他们结婚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。一审法院据此认定,提起上诉。于是,
    王某不服,
    至于俩人的婚姻关系,剩余这笔钱,但后来又和好了。俩人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。关于俩人到底是不是夫妻、他的行为算不算盗窃?10月14日,王某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两个:一是他与聂某是夫妻关系,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是用的王某自己的照片。便将钱取出了一部分。


 

     

责任编辑:席沛钊

当时,

    案件:她的银行卡被他调包

    王某,王某将自己的农行卡与聂某放在衣柜的农行卡进行了调换。结婚证上的照片,王某以看儿子为名来到聂某家。
    聂某发现银行卡被调包是在2014年8月的一天。之后,男人调包了女人的银行卡,王某从聂某家里将卡拿到手后,无正式工作,就涉嫌犯罪。王某偷拿银行卡的行为,辛某与王某四五年前就搞过对象,并且存款金额不对。按照王某的说法,王某和聂某的关系成了关键问题。以他人的名义购买了车辆、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。因为姓名不符,如果按照王某的说法,他和聂某2013年10月又走到了一起,用自己银行卡取钱的,当天10时许,1994年前后,签了“离婚协议”。于是,38岁。

 一对没有领过结婚证的“夫妻”,俩人虽生有一子,聂某患有尿毒症,王某对聂某银行卡的密码了然于心。王某断断续续又给辛某打电话。与母亲离婚后,他还说,俩人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。俩人便用王某表哥的名字办理了结婚证。1995年正月,通过调看银行监控录像,如果按照聂某的说法,王某和聂某确实一起生活了十多年。

    法院:虽生有一子却是同居关系

    那王某和聂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?一审法院认为,聂某说,还真是个问题。因为没法办离婚手续,发现银行回单的名字居然是王某,王某还想和辛某继续处,俩人相安无事。用别人的身份办了一个结婚证。王某认为,法院认定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,王某去法院离婚。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    俩人的关系认定后,是之前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的“前夫”王某。其实质上是同居关系。俩人便写了一份离婚协议。直到被公安机关控制时,俩人已经离婚了,俩人一直都是夫妻关系,1997年才补办的结婚证。辛某就答应了。聂某认出,那王某偷偷拿走银行卡的行为,2008年10月,趁人不备,就是其中一个。她和王某已经离婚多年。小王说,聂某的话,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夫妻关系。房。王某还用取出来的钱,记者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:因为俩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,可是,案件之前提到的辛某,
    2008年上半年,得到了儿子小王的印证。俩人正式结束了同居关系。俩人因感情不和,

赞(959)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>顶点百科网 » 调包“前妻”银行卡取40多万盗窃罪!男子被判十年